副主席:艾尔肯·吐尼亚孜
艾尔肯·吐尼亚孜,男,维吾尔族,1961年12月生,新疆阿克苏人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硕士,讲师。
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师范教师进修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;1983年8月至1987年6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师范教师进修学院团委副书记、书记(其间:1986年9月至1987年1月,陕西师范大学高校管理进修班学习);1987年6月至1991年11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团委书记(其间:1988年8月至1990年7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;1991年11月至1992年8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考核任免奖惩处副处长;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处长;1993年11月至1998年3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;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(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,新疆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,获经济学硕士学位);1999年10月至2005年2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;2005年2月至2008年1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;2008年1月至2014年6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(其间: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,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;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,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;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,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访问学者);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区政府副主席;2016年10月至现在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区政府副主席,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(期间: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,中央党校经济 新常态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)。
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,十七大代表。